榕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榕城区,1991年12月成立,是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,位于广东省东南部,东和潮州市潮安区接壤,西与揭东区、普宁市相连,南邻普宁市、汕头市潮阳区,北临榕江,和揭东区隔江相望。榕城区是广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,旧城区辟建于南宋绍兴十年(公元1140年),尔后一直为揭阳县治驻地。榕城地处粤东潮汕平原中部,榕江流域中段,榕江南北二河由城区至双溪嘴汇流后,经妈屿流入南海。城区自西向东延伸,接壤渔湖塘埔、京岗等村界,自黄岐山顶向南俯视,城区被南北两河勾勒成葫芦状,江河如葫芦之系缥带,素有“浮水葫芦”“水上莲花”之称。 [1] 2013年榕城区户籍人口94万人。2013年,榕城区下辖10个街道(新兴街道、榕华街道、中山街道、西马街道、东兴街道、榕东街道、仙桥街道、梅云街道、东升街道、东阳街道);4个镇(渔湖镇、炮台镇、地都镇、登岗镇)。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,榕城区总人口633570人,其中(5个街道、4个镇):新兴街道50545人、榕华街道54654人、中山街道23086人、西马街道39375人、榕东街道33304人、仙桥镇103543人、梅云镇59440人、渔湖镇29884人、磐东镇65806人、溪南虚拟街道24275人、凤美虚拟街道22172人、京岗虚拟街道25779人、东兴虚拟街道44505人、东升虚拟街道32017人、东阳虚拟街道25185人。